吉安就沒人嗎?
咋沒帖丫...
有問題,找誰問?
我現在在外地,想咨詢一下知情者
我男朋友是臺灣人,我們要辦結婚手續
但是我男朋友的單身證明和無血緣關係是要透過臺灣的法院寄到海基會再發到南昌後
我們才可以過去辦理結婚證,還是可以直接辦完就帶過去就辦理,或者在南昌有其它手續
因為在網上查到下面內容:
法院会帮您将单身证明及非近亲血缘证明寄送给海基会,再由海基会寄送大陆转大陆各省公证员协会约 30 - 45 天可达。(建议请大陆配偶询问当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是否须等台湾配偶之单身证明及无血缘关系声明书附本寄达大陆公证员协会方可办理结婚登记,以免白跑一趟)
謝謝大家了...急啊...不要白跑一趟才好
